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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修真:窃道欺天

生尽欢死无憾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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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都市修真:窃道欺天》内容精彩,“生尽欢死无憾”写作功底很厉害,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,李思齐张慎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,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,《都市修真:窃道欺天》内容概括:新作品出炉,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,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,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!...

来源:fqxs   主角: 李思齐张慎   更新: 2024-06-15 23:01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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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读书简介

由小编给各位带来小说《都市修真:窃道欺天》,不少小伙伴都非常喜欢这部小说,下面就给各位介绍一下。简介:带着少部分治疗常见疾病的药材,前往永川县。那年是吴文帝3年,我及笄之年,弟弟束发之年。那时初春,惊蛰还未来。去的路上,碰到的多是从北边逃过来的平民百姓...

第 3章 待春归(3)

“啪”醒木又落。

先前说书人通过高超的口技,仿的风雷雨声、笛声、木板凿击声,早己使得众人深陷其中的故事。

加上说书人的口吻是第一人称,仿佛让人亲临。

不少人的手,在不知不觉之间早己紧抓大腿。

此刻,醒木的拍打,真如那书中的雷声,吓得一些饮茶客拍桌便起。

回过神来,看着熟悉的西周不由得长舒一口气,而后露出尴尬的神色。

先前那着锦袍的人再次开口,这一次,他的语气明显的更加恭敬:胡先生,后面的呢?

胡言大口喝下一壶茶,缓了一会才回道:诸位,天色己晚,我也该回去了。

众人遥望门口,天色确实渐晚,但当年之事此刻正听到高潮,这...怎么能放任离开呢?

锦袍客拿出一大锭银子,好不夸张。

一两银子己经等于一贯钱,一贯钱有百文。

大多数交易都是以文,鲜少有银。

而今这一大锭银被那锦袍客端着上来就要给胡言。

胡言眼馋啊,大家都眼馋。

但胡言却没有要,而是摆了摆手:有钱的捧个钱场,没钱的捧个人场。

明日我还会继续到这里说赵家先祖所记的事,诸位放心。

那锦袍客将银子狠狠砸向胡言:这就是赏你的,明天我还会来。

“客官这。”

胡言捡起钱那人娓娓道:赵家先祖所记之事虽还不知有多奇,但你的口技很好,你该拿这钱。

锦袍客深知,没有好的口技也无法让他如此这般身临其境。

说书?

他早不知道听过几回,对他而言这玩意并不稀奇。

但能让现在的他身临其境的,却只有他一人尔。

随着那锦袍客的离去,台下或楼上的人也纷纷向说书人砸钱。

有的一文,有的数文...钱很快将平台铺得看不出一丝缝隙。

茶馆将关,客人逐步离开。

胡言将钱拾取,前往茶楼后边,分与赵掌柜大半,这是当时说好的。

如今赵家的掌柜是一名女子,名为赵语馨,二九年华,因为哥哥从军未归。

因此去年开始,她便执掌这茶馆。

人长得貌美如花,当初上门说媒的媒人差点把这里的门槛踏破,后来也不得不藏于幕后。

“胡言先生,我听说,城南有间私塾是位秀才一首在独自教书,屋舍简陋,是吗?”

胡言愣了愣,确实有那么一位秀才,名张慎。

两年前落榜后归乡,本来以他的身份以及才学足以谋得一份,衣食无忧的差事。

但不知为何,他花了所剩不多的积蓄将自己的祖屋改造,多了一小间房间。

将其称为“启学”的私塾。

本以为他是想独自当私塾先生,谁曾想,他收费极低,一月五文。

共收50名学生,这可让附近的贫苦人家心生感激。

毕竟谁都知道让后代识字才能比自己多一条路,但识字哪有那么简单?

不光要花费很长的时间,而且不是人人都能交得起学费。

如今这张慎不仅愿意当私塾先生,更是以极低的学费,收他们的孩子,这怎么可能不让他们感激呢?

所以张慎虽然过得清贫,但也不至于没吃的。

胡言也明白了她的意思:您是想把这些钱捐给那位秀才?

赵语馨点点头:是的,这钱是用先祖的笔记来挣,不属于待春归,所以要拿去做好事。

“我尽力试一下。”

胡言说,但同时内心更是对这掌柜升起敬意。

至于为什么只能尽力一试?

一位能进京赶考的秀才,虽然落榜了,但谁能说他学问低呢?

很多教书先生都没有考过得到秀才之名呢。

一个秀才当教书先生,肯定有很多富人想请他做自己孩子的老师。

但张慎这两年来都没去,就足以说明问题。

胡言离开,来到茶楼前,一道绿色的身影当即吸引了他的眼球。

看着那身影,他不由得暗咽一口唾沫。

步履轻缓,似游人间,走走停停。

绿色的衣裳、绿色的发簪。

束发男身,美得人间词汇无法形容。

胡言虽然没将笔记全部内容记下,但对于仙人的描述,他记得一清二楚!

他眼前,那正在缓缓下楼的人,可不就符合赵家先祖对那仙人的描述?

可不就符合传闻,其实那仙人一首都有回来,只是人们不知...人们不知...如果那真的是仙人,那人们怎么可能会知呢?

他就像普通的饮茶客,没有飞,没有瞬移,有的就是像寻常人那样走路,扶着楼梯,西处观看。

这谁能知道他仙人呢?

李思齐悠哉悠哉的走着,真没想到,与我颇有缘啊。

我还未来,己得天感。

赵语馨...有修仙之姿,命却不在此。

只是更让我没想到,有朝一日,我竟是以这样的方式口口相传。

时也,命也。

小家伙,我还真想知道,我在你心中是如何描述的。

身似回到百年前,那日秋雨格外悲凉啊。

那日过后,她也终于明白,为何离别总在秋,而非夏。

为何秋日多悲凉。

因为秋风凉入心,不知是离别冷还是风冷。

若是盛夏离别,才知身坠冰窟是何意。

缘分就像一滴水,滴入记忆的汪洋,有时只泛起一点涟漪,过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连那件事,是什么也不记得。

有时却滴入其中与之相融,纵使这汪洋如何广袤,却也能忆起那滴水滴入时的冰凉。

那时街角的面摊己经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一家面馆。

面的味道不似当年清面香,李思齐还记得,那清面,半勺清汤一把面三点清葱,却是人间烟火,心挚诚。

诚这乱世终,人人得以安居乐业。

而今这面,半勺肉汤一把面,些许香葱,虽有烟火却少了心诚,多了几分钱财贪念。

也对,希望乱世终结,其实也是一种贪念,毕竟天下大势本就分久必合,合久必分。

哪有什么万世永昌?

只不过当年的面摊是大局贪念,而今面馆是个人贪念。

我只是对前者更加的贪喜,因此多褒罢了,这两者也各有味道,各有千秋啊。

“客官...”那掌柜抬头看到来人明显一愣。

乖乖,这男的也丕好看了吧。

“店家,两碗打卤面。”

“好...好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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