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检验,将其死因、年龄、性别以及被害时间作出了科学鉴定。对被害者 388 件衣服用警犬进行气味鉴别,照印照片 3800 张,为辨认和查明死者身份提供了证据。 案发后的 3 个月,也就是 1985 年 8 月 30 日,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,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。9 月 20 日,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二人极刑。二人提出上诉,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。9 月 27 日,龙、阎二犯被处决。 据办案人员回忆,龙治民对所犯罪行毫无悔意。在法庭上得知被判处死刑,龙治民说:「我想不通。」 法官:「为什么想不通,你杀了那么多人……」 龙治民:「人家黄巢杀人八百万,都没判死刑,为何给我判死刑呢?」 尾声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