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 我叔叔搓着手,一脸谄媚。 “这房子,我们是有继承权的吧?毕竟我大哥大嫂走得早,陈曦这孩子又……唉……” 我姑姑在一旁帮腔:“就是!他现在自己都自身难保了,这房子给他也是浪费!不如我们先帮他‘保管’着。” 表弟更是直接:“保管什么呀!妈,这房子现在至少值个百八十万,卖了钱我们三家分,不比守着这破砖烂瓦强?” 那王律师推了推眼镜,慢条斯理地说:“法律上讲,这房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陈曦先生。你们嘛,只能算是旁系亲属。” “不过……”他话锋一转,“如果能证明陈曦先生没有赡养能力,并且自愿放弃继承,那就不一样了。” 我叔叔眼睛一亮:“他肯定愿意!他现在穷得叮当响,哪有钱打官司!我们给他个十万八万的,他...